【項目介紹】
1. 時間:為期1年
2. 名額:由蒙大面試后最終決定錄取名額,一般為8至10名。
3. 項目內(nèi)容:
申請人將在蒙大法學院開展為期一年的學位課程學習,圓滿完成學習后獲得LLM項目商法碩士學位。
課程介紹及相關(guān)信息見“項目介紹”文件。項目介紹.pdf
【申請條件】
1. 學業(yè)要求
在校學習期間表現(xiàn)良好,無任何違紀或違法紀錄;
本科四年級學生;在讀研究生。
2. 語言要求
有較高的英文水平,能夠適應英文授課;托福成績100分以上或雅思成績6.5分以上優(yōu)先考慮;
3. 經(jīng)濟要求
家庭條件良好,能夠承擔全部費用。
【所需費用】
學費
24000加元(含課程材料費、圖書館及資料使用費、保險費、部分醫(yī)療費、蒙大為學生提供的其他服務等)。
2. 住宿費 320加元(含電話費)。
費用說明:2009-2010年項目費用說明.pdf
【申請流程】
1. 報名
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9月底,地點為昌平校區(qū)教務處考務科。屆時,詳細通知將同時發(fā)布于校園網(wǎng)公告欄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主頁及教務處主頁。
報名需下載通知附件中的報名表格,填好后交至教務處考務科,方完成報名工作。
2. 選拔考試及錄取
教務處將組織所有報名學生進行統(tǒng)一考試,考試分初試與復試。
初試為筆試,題型與托福雅思題型類似;復試為面試,由外國語學院教師擔任考官。
教務處一般于一周至十天后公布成績。
每年10月初將由國際交流與交流處組織第二輪面試,考官由蒙大法學院副院長擔任。最終錄取名單將于一個月內(nèi)公布。
【參考信息】
蒙特利爾大學主頁 http://www.umontreal.ca/